

联合国亚太地区经济及社会委员会主持召开的“亚太地区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流域管理会议”于1982年3月15日至19日在新西兰的哈米尔顿举行。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阿富汗、孟加拉、斐济、印度、印度尼西亚、尼泊尔、巴基斯坦、库克群岛、萨摩亚群岛、斯里兰卡、泰国、越南、中国及新西兰等国的代表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官员.新西兰有关部门的专家也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上除各国代表报告了本国的水土保持及流域管理的情况与经验外,着重讨论了以下几个问题:
1、防治土壤侵蚀的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
2,流域管理中的土地利用及土地规划问题:
3、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法律基础:
4、洪泛平原的管理;
5、水资源与土地利用;
6、土壤侵蚀与土地资源调查问题,
7、造林、园艺、畜牧业、开矿等与土壤侵蚀的关系;
8、合理进行流域管理的策略。
会议期间,新西兰政府有关部门还邀请代表们参观了怀克多地区的流域管理情况。
从各国代表介绍的情况可以看出,在亚太地区大多数国家里,存在着严重的土壤侵蚀问题,被侵蚀的土地迫切需要整治。
通过讨论,与会代表们认为,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及流域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技术方面:不重视水土保持及流域管理方面的人才培训工作;未制订适合于不同条件下的防治措施体系;缺少适用于土壤调查、土地分类调查的仪器以及治理水土流失的设备和机械。
规划工作方面:缺少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及水土保持工作的长远规划。
法律及组织机构方面:由于缺少法律上的及组织机构方面的保证,不能有成效地开展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工作及水土保持工作。
社会经济方面:表现为政府部门对水土保持及流域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鼓励与支持;某些土地所有制及土地租借形式妨碍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护,缺乏长期打算:由于农民十分贫困,无力开展水土保持等.另外缺乏从经济上对水土保持的必要性进行论证。
根据各国代表介绍的流域管理及水土保持工作中的经验,会议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向亚太地区各国的建议:
1、结合全国范围的土地资源调查,查明并介绍全国土壤侵蚀现状;进行全国土地类型普查并以此作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的依据。
2、开展流域管理及防洪工作以土地区划为基础。
3、制定全国性水土保持计划,保持土地资源的潜在生产力。
4、制定国家政策,奖励土地利用者采取各种水土保持措施,造林及保护现有森林、综合治理已遭破坏的流域.
(二)开展国际性活动
5、建议国际性组织的技术资助用来加强和发展以流域保护和治理为目的的教学、科研机构及法律机构。
6、国际性组织应当促进亚太地区各国间在流域管理方面的合作.创办起样板作用的工场(农场),组织学术会议交流经验,组织专家们到流域管理、水土保持经验丰富的国家参观学习.
7、设立流域管理人才的培训中心.培训内容的重点是学习综合利用水土资源的规划和知识及水土保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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